企业如何突破知识产权壁垒?
近年来,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迅速崛起,海外专利布局能力日益增强,中国企业走出去步伐显著加快。美国专业研究机构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企业拥有美国专利数量10年增长了10倍。但随着走出去步伐的加快,企业所遇到的知识产权摩擦纠纷也逐渐增多。
“企业走出去的知识产权风险主要包括被控侵犯知识产权的风险、遭遇知识产权壁垒的风险、企业并购中的知识产权风险、知识产权交易与合同风险、自身知识产权遭受侵害的风险等。”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姜金姬近日在中国国际商会商事法律主题沙龙活动上表示,其中知识产权壁垒名为保护知识产权,实则是阻碍正常贸易,有违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行为。
据了解,知识产权壁垒是在保护知识产权名义下对含有知识产权的商品,如专利产品、贴有合法商标的商品以及享有著作权的书籍、唱片、计算机软件等实行进口限制,或者凭借拥有知识产权优势,超出知识产权法所授予的独占权或有限垄断权的范围,不公平或不合理地行使知识产权,实行“不公平贸易”的行为。
姜金姬表示,外部和内部因素都导致了知识产权壁垒的产生。一方面,全球大部分科技创新都掌握在发达国家手中,他们利用技术优势和在全球贸易中的主导地位,掌握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权,以保护知识产权为名垄断技术。许多发达国家的公司,为垄断本国市场或者国际市场,采取诸多手法制造知识产权壁垒:利用他国知识产权体系的漏洞,扩大专利权利范围,阻碍他国企业进行自主创新;滥用权利,给中企造成不必要的恐慌,不得不采取不必要的研发投入以进行规避设计;以较高的国际知识产权诉讼费用、许可费用进行威胁;将技术上升为标准,提高产品成本,削弱发展中国家的成本优势,增加中国企业对外出口的难度等。另一方面,我国知识产权起步比较晚,相较于发达国家而言,各方面还存在许多不健全之处。比如就立法体系而言,《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法律虽然一直在不断完善中,但某些内容依然需要进一步完善补充。就法律实施效果而言,并不理想。对于企业内部来说,主要存在知识产权意识薄弱和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
“具体来说,知识产权壁垒主要分为技术标准型知识产权壁垒、边境保护中的知识产权壁垒和知识产权滥用。”姜金姬介绍说,其中技术标准是为使产品服务达到一定安全要求或者市场准入要求,含有细节性技术或技术方案的具有强制性或指导性的标准。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相结合后,比普通的技术标准壁垒更具有杀伤力,垄断性更强,中国企业达到标准要求的难度加大,成本更高,如果权利人不予许可,中国企业甚至可能面临不得不退出市场的风险。例如21世纪初,我国DVD行业遭到国外专利技术联盟的封杀而受到重创。
为避免企业在产品出口中遭遇知识产权壁垒,姜金姬从以下四个方面对企业提出建议:
第一,企业应掌握国际规则。深入掌握国际规则及主要出口国的法律制度,及时了解主要国际技术标准及其最新变化趋势。企业在对外出口的过程中应当注意掌握各种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国际规则,对出口国的知识产权立法、司法、执法以及相关业务领域的案例也应有所了解,及时更新国际贸易的最新动态,掌控国际规则对我国产品的影响。企业还要学会合理利用国际规则维护自身权益。在碰到壁垒时,利用贸易争端解决机制、非歧视原则等进行。
第二,企业应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制定战略。建立合理的知识产权战略,将其融入到企业自身发展战略中去,并与国家产业政策相匹配。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从产品生产之前,就着手规划相关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出口产品不但要在我国申请注册知识产权,也应在出口国保证权利的合法性。在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前,就着手进行知识产权海外申请注册,避免他人拥有相关权属而对企业进入出口国市场构成威胁。
第三,企业要积极进行自主创新。应进一步加强自主创新,把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作为提升企业在世界市场中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企业可以一方面加强自主研发,加大研发投入,掌握核心技术,提高产品附加值,获得更多经济利益,另一方面合理利用现有的知识产权,最大程度上挖掘现有技术的价值,扩大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出口。同时增加企业之间,企业与科研机构、高校之间的合作开发,形成联合投入、共同开发、共享收益、携手保护的局面。
第四,加强企业间合作以及行业协会支持。企业应减少内部恶性竞争,通过共同合作或结合成行业联盟的形式,在面临知识产权壁垒时,通力合作、分散风险、降低成本。企业商会、行业协会的建立、完善,尤其是政府部门的参与,也将会对企业突破知识产权壁垒产生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