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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仲委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 (文字版)

文章来源: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21-01-29 09:38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贸仲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服务大局,坚持独立公正,提升仲裁公信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仲裁业务发展,为中外当事人提供公正高效的仲裁法律服务。

 一、2020年主要工作

(一)案件量、质齐升,仲裁业务持续优化。多措并举降低疫情不利影响,仲裁业务再创佳绩。

  一是案件数量持续增长。2020年,受理案件3615件,同比增长8.5%,争议金额1121.3亿元,再破千亿大关,在办案件3148件,同比增加34%,审结案件2892件,同比下降8%。
域名争议受理案件143件,其中.cn域名争议案59件,通用顶级域名(gTLD)争议案84件,审结案件116件。

   二是案件国际化因素明显增强。涉外案件739件,同比增长20%,标的额377.9亿元,同比基本持平;双方均为境外当事人案件67件,再创新高,标的额37.3亿元,同比增长23.9%;当事人来自76个国家和地区,同比增加4个;外籍仲裁员共76人次参与审理案件72件;约定适用英文或中英双语案件102件;当事人约定适用境外法律的有香港法、开曼群岛法、英格兰法、韩国法、英国法等作为处理争议的法律。

  约定适用其他机构仲裁规则及贸仲委金融规则案件共计31件。

 三是案件复杂,争议标的额大。涉及多份合同仲裁案件502件,涉及多方当事人案件915件,受理上亿元标的额争议案件203件,其中10亿元以上案件14件。

  四是案件争议类型呈现多样化,共有21种类型,股权投资、股权转让、金融创新型及各类服务合同争议等新类型案件呈现增长态势。

(二)质效并重,程序管理力度不断增强。

   一是多措并举高效推进仲裁程序。针对疫情影响,率先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的紧急通告》《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积极稳妥推进仲裁程序指引(试行)》《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程序管理的通知》,发挥业内引领作用,实施应对疫情新举措。发出中英文程序管理函件15万余件,作出管辖权决定60件,作出仲裁员回避/不予回避决定28件,每周定期抽查案件。完成3265件案件组庭工作,指定/选定仲裁员5213人次,开庭2298次。核阅裁决书草案2752件,召开专家咨询委员会4次,着力解决重大疑难案件,高效推进仲裁程序。

 二是智慧赋能网上仲裁大显身手。引导网上立案,新建网上庭审中心,网上立案819件,同比增加628件。在线开庭347件,网上立案率、在线开庭率大幅提高,及时纾困立案难、开庭难问题。加强顶层设计,正投建一体化、便利化、多接口的智能办案系统。

(三)完善内部制度建设和机构建设,竞争力有效提升。

   一是坚定不移推进机制体制改革。认真落实两办《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加强谋划,组织调研座谈,稳步推进改革。

   二是制定修订内部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仲裁办案监督细则》《仲裁员行为考察规定》《仲裁员聘任规定》等十余部规范仲裁员和内部人员管理的重要制度文件,强化制度建设,形成有效管理监督制约机制。

   三是加强仲裁队伍建设。严把仲裁员进门关,举办仲裁员遴选培训2期,为仲裁员换届做好准备。针对廉政风险向仲裁员发函提示或提醒通报等有力举措,持之以恒强化仲裁员监督管理,保障仲裁员依法独立公正廉洁办案。提高内部人员专业素质,定期召开业务交流会,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推进秘书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四是强化梯队人才培养。出台《干部交流规定》,推动干部多岗位交流锻炼。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加快构建具有竞争力的育才引才用才工作机制。选派优秀青年中层干部地方挂职锻炼,选送青年业务骨干境外学习深造,着力培养青年干部人才。招聘新入职人员12名,充实人员队伍。

   五是完善分支机构建设。成立贸仲委海南仲裁中心,服务海南自贸港发展大局;成立贸仲委雄安分会,服务雄安新区千年大计。分支机构网络布局更加完善。

(四)大力宣传拓展,服务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充分利用行业引领优势和国际合作基础,大力宣传中国仲裁法律制度和成功经验,推动构建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一是举办重大仲裁活动,搭建国际仲裁高端交流平台。成功举办中国仲裁周和中国仲裁高峰论坛等一系列有影响力的品牌活动。中国贸促会会长高燕、副会长卢鹏起,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和商务部部长助理李成钢等出席中国仲裁高峰论坛。论坛首次邀请联合国贸法会秘书长Anna JOUBIN-BRET女士,世界银行副行长、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秘书长Meg KINNEAR女士和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主席Lucy REED女士三个主要国际组织负责人共同出席演讲,近40个国家和地区147万人参与线上直播。中国仲裁周首次走出国门,在全球8个国家和地区举办了线上线下交流活动,并在全国12个城市举办了30场丰富多彩的仲裁研讨会,彰显了贸仲委作为中国具有代表性的国际仲裁机构在促进世界经贸发展、推动国际仲裁界抗疫合作中发挥的品牌引领作用,获得了中外各界人士的高度认可和积极评价。

   第十八届“贸仲杯”辩论赛首次在线举办,来自69支院校代表队近700名选手参赛,22个国家和地区的238位仲裁专业人士担任评委,历经145场比赛评选冠亚军等多个奖项,赛事规模再创新高,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二是发挥仲裁功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自贸区以及“一带一路”等国家发展战略,加强与司法部、商务部、证监会以及相关省市政府部门、行业商协会、争议解决机构、重点行业及律师事务所等机构沟通交流,与西北五省律师协会、相关商协会及仲裁调解机构等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提升服务功能,推动仲裁高质量发展。

 三是加大疫情防控法律风险研究工作。设立“共克时艰,玉汝于成—抗击疫情法律风险防范专栏”,组织国际贸易、国际建设工程、PPP、能源、知识产权、金融、保险、娱乐业等九大重点行业专家小组积极应对疫情法律风险,邀请知名仲裁法律专家发布报告150多篇,为企业防范疫情各类法律风险提供专业支持。
四是开通“贸仲直播间”,举办9期《民法典》讲座,学习宣传《民法典》,落实依法治国要求。举办8期“大陆营商法律环境大讲堂”系列讲座,推动两岸营商环境建设。通过线上线下举办百余场仲裁研讨活动,努力打造交流宣传新平台。

(五)参与最高法院等相关活动,推动完善仲裁司法环境。

   一是应邀出席最高法院“第二批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受聘活动,最高法院“内地与香港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补充安排”签署活动,以及最高法院首次举办的《中国仲裁司法审查年度报告(2019年度)》新闻发布会并接受记者专访,助力营造友好型仲裁司法环境。

   二是与最高法院第一、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北京高院等相关省市高中级法院就仲裁司法审查相关问题举行座谈,加强业务交流,增进共识,推动完善司法保障措施,营造仲裁司法环境,积极参与仲裁、诉讼、调解等多元争议解决衔接机制,推动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发展新格局。

  三是强化仲裁理论实务研究,智库作用增强。出版《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2019-2020)》(中英文)、《涉外仲裁年刊(2019)》(中英文)、《“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际仲裁制度研究(五)》《股权转让仲裁案例精选》及《仲裁与法律》(季刊)等,提出《仲裁法》修改意见和建议,推动我国仲裁法治建设。

(六)开展国际仲裁交流,国际地位和话语权显著提高。

   一是推动建立“一带一路”北京宣言合作机制,已与30家国内外仲裁机构商定合作方案,打造国际仲裁机构合作新平台。

   二是应邀加入13家国际争议解决机构和组织发起的“Arbitration and COVID-19”联合倡议,促进疫情下国际仲裁合作。

   三是应邀参加联合国贸法会第53届年会,发言介绍中国特别是贸仲委应对疫情有效举措,广受好评;以观察员身份参加贸法会第二工作组、第三工作组和第四工作组会议,并就快速仲裁、投资者东道国投资制度改革和电子商务等议题协助商务部代表团开展工作。

   四是与82家国际仲裁争议解决机构保持疫情信息沟通,并应需提供抗疫物资,加强国际疫情合作。

   五是与国际商会仲裁院联合举办2020年“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仲裁高级别对话会,与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共同举办“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的国际争议解决”2020年度联合会议,与维也纳国际仲裁中心、德国仲裁院召开线上会议和“中德商事仲裁实务研讨会”,与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青年组织举办专题会议,与马德里国际仲裁中心召开线上会议,并与多个国际仲裁机构、组织开展线上联席会议10余次,进一步加强国际交流与务实合作。

 2021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围绕“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面对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把握机遇,科学谋划,为新一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2021年工作计划

(一)准确定位把向,抓当前谋长远、促改革谋发展。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提高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提高仲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效能。认真落实中央战略部署,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走实走稳。按照两办意见精神,结合国际通行规则,提出和推进实施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紧密跟随和配合国家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实施,研究调整业务拓展优先方向、完善国内外业务工作布局。

(二)深化机制体制改革,推动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两办意见要求“仲裁委员会要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分离、有效制衡、权责对等的原则”,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理顺外部关系,强化委员会决策地位和作用,持续推进机构机制体制改革,完善分支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境外分支机构在国际化发展中的作用,不断推动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提升办案质量效率,不断提高仲裁公信力。保持仲裁规则先进性和国际化,研究修订仲裁规则;提升智慧仲裁服务水平,完善信息化建设;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强对新型案件、类型化案件的研究,形成案件科学化分类,提高对受理案件的统计和分析能力;优化案件管理,加快仲裁程序;强化仲裁员队伍建设,增加外籍仲裁员国别及人数,做好仲裁员换届工作;加强仲裁员监督管理机制,增强秘书人员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四)创新发展格局,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围绕国内国际双循环、“十四五”规划及二〇三五远景目标等国家发展战略,大力开拓新兴领域和重点行业;巩固已有业务领域,加强涉外业务领域拓展力度;继续办好已具有较高国际影响力的中国仲裁周、中国仲裁高峰论坛、“贸仲杯”辩论赛、“贸仲杯国际投资仲裁赛”等重大活动,塑造知名宣传品牌形象,为推动构建全面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作出积极的贡献。

(五)加强仲裁理论实务研究,推动完善法治建设。结合自身涉外仲裁优势和丰富经验,强化仲裁理论与实务研究,发布具有影响力的中国国际仲裁年度报告及研究成果,出版行业经典案例,积极参与中国《仲裁法》等法律修改工作,加强与立法司法等部门的交流,推动完善我国仲裁法律制度。

(六)广泛开展国际仲裁交流,增强行业引领性和话语权。推动设立《“一带一路”仲裁机构北京联合宣言》合作机制,参加联合国贸法会会议等有代表性的国际争议解决领域会议,加强与国际组织、国际仲裁机构等交流,增进共识,强化合作,提升话语权,进一步提升国际影响力。

 新的一年,贸仲委将继续保持昂扬斗志,砥砺奋进,筑梦华章,努力开创贸仲委仲裁工作新局面,推进中国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