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5月20日起全面推广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
本报讯 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决定自5月20日起,全面推广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
原产地证书申请人或代理人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自行打印海关审核通过的版式化原产地证书。原产地证书申请人或代理人在打印前须上传原产地证书企业声明栏所需的电子签章和申办员电子签名。操作手册可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行下载。
原产地证书是出口国的特定机构出具的证明其出口货物为该国家(或地区)原产的一种证明文件。原产地证书是贸易关系人交接货物、结算货款、索赔理赔、进口国通关验收、征收关税的有效凭证,它还是出口国享受配额待遇、进口国对不同出口国实行不同贸易政策的凭证。
近年来,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加快,区域间自由贸易快速增长。目前,我国已签订中国—格鲁吉亚、中国—澳大利亚、中国—韩国、中国—东盟、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等十多个自贸协定。我国进出口企业可从众多自贸协定中获得重大商机,在符合原产地规则前提下,积极申办区域优惠原产地证书,享受实实在在的关税减免政策,降低交易成本,强化产品价格优势,提升产品国际竞争力,主动抓住机遇,开拓新兴市场,谋求更广阔的国际贸易发展空间。 (毛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