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原产地证
FTA是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的简称,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包括单独关税区)为实现相互之间的贸易自由化所作的贸易安排。由FTA的缔约方所形成的区域称为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区也是在WTO最惠国待遇基础上,相互进一步开放市场,分阶段取消绝大部分货物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在服务领域改善市场准入条件,从而形成的实现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特定区域”。我国进出口企业可从众多自贸协定中获得重大商机,在符合原产地规则前提下,享受关税减让或免除的优惠。
近年来,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加快,区域间自由贸易快速增长。目前,我国已签订中国-格鲁吉亚、中国-澳大利亚、中国-韩国、中国-瑞士、中国-冰岛、中国-哥斯达黎加、中国-秘鲁、中国-新加坡、中国-新西兰、中国-智利、中国-巴基斯坦、中国-东盟、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以及中国-东盟(“10+1”升级)等14个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简称FTA)和1个优惠贸易安排(亚太贸易协定)。我国进出口企业可从众多自贸协定中获得重大商机,在符合原产地规则前提下,积极申办区域优惠原产地证书(PREFERENTIAL CERTIFICATE OF ORIGIN,简称PCO),享受实实在在的关税减免政策,降低交易成本,强化产品价格优势,提升产品国际竞争力,主动抓住机遇,开拓新兴市场,谋求更广阔的国际贸易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