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廉洁提醒
气清景明,清明将至。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引导崇廉尚俭、文明祭祀的良好社会风气,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廉洁自律各项工作,三门峡市纪委监委在此向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发出廉洁提醒,严守“九个严禁”,廉洁、文明、绿色过节。
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祀、踏青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
严禁借祭扫之机提供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住宿等安排;
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卡券等;
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以老乡、校友、同学、同行、球友等名义发起的背后潜藏利益勾兑、团团伙伙问题的饭局、酒局;
严禁公款旅游或违规报销因个人祭祀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
严禁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严禁在祭祀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借机敛财;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严禁带班值班期间擅离职守、违规饮酒等问题。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持续纠“四风”树新风,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全体党员干部要自觉把好“廉洁关”,带头移风易俗,文明绿色祭扫,廉洁安全过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