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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贸区建设“换挡提速”

文章来源:三门峡市贸促会    发布时间:2015-12-25 08:37

中韩、中澳自由贸易协定于12月20日正式生效,首次降税同时启动。这两个自贸协定均覆盖货物、服务、投资等领域,实现了全面、高质量和利益平衡的目标,不仅将给中韩、中澳全方位经贸合作带来长期利好,还将给中国对外经贸关系乃至亚太地区经济深度融合带来巨大推动力,同时也标志着中国自贸区建设全面提速。
    经济全球化、区域化是推动各国和地区经济合作,实现贸易投资便利化和自由化的两个轮子。近年来,各种形式和不同层次的区域合作方兴未艾。目前,向世界贸易组织(WTO)通报的区域贸易协定已达500多个,其中已经生效300多个。另据亚洲开发银行统计,截至2013年底,亚洲多边、双边等区域贸易协定从2002年的36个增至109个,尚有148个自贸协定正在谈判中。
    我国自贸区谈判也取得重要进展。截至目前,我国已签署14个自贸协定,其中已实施12个,涉及22个国家和地区,自贸伙伴遍及亚洲、拉美、大洋洲、欧洲等地区。这些自贸协定分别是我国与东盟、新加坡、巴基斯坦、新西兰、智利、秘鲁、哥斯达黎加、冰岛、瑞士、韩国和澳大利亚的自贸协定,内地与香港、澳门的《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以及大陆与台湾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我国正在推进多个自贸区谈判,包括亚太自贸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国—海湾合作委员会自贸区、中国—挪威自贸区、中日韩自贸区、中国—斯里兰卡自贸区和中国—马尔代夫自贸区等。此外,中国—新加坡自贸区升级谈判、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第二阶段谈判和《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后续谈判也正在稳步推进。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国开启自贸区建设进程以来的首个战略性、综合性文件。《意见》将我国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布局分为三个层次: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和面向全球,并逐一做出规划。
    一是加快构建周边自由贸易区。力争和所有与我国毗邻的国家和地区建立自由贸易区,不断深化经贸关系,构建合作共赢的周边大市场。例如,11月22日,中国与东盟结束自贸区升级谈判并签署升级《议定书》,升级《议定书》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经济技术合作等领域,是对原有中国-东盟自贸区各种协定的丰富、完善、补充和提升。中国和东盟力争到2020年使双边贸易额从2014年的4801亿美元增至1万亿美元,今后8年内,双向直接投资在现有1300亿美元的基础上新增1500亿美元。
    二是积极推进“一带一路”自由贸易区。结合周边自由贸易区建设和推进国际产能合作,积极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商建自由贸易区,形成“一带一路”大市场,将“一带一路”打造成畅通之路、商贸之路、开放之路。
    三是逐步形成全球自由贸易区网络。争取同大部分新兴经济体、发展中国家、主要区域经济集团和部分发达国家建立自由贸易区,构建金砖国家大市场、新兴经济体大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大市场等。
    加快推进自贸区建设是我国新一轮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适应经济全球化新趋势的必然选择,也是中国对外开放和深化改革的客观要求。中国的目标是最终建设一个辐射五大洲、面向全球的涵盖世界大部分国家的自由贸易区,使中国大部分对外贸易和投资都能享受到便利化和自由化的优惠措施。中国积极推进全球合作和区域合作的行动充分证明,中国不仅是全球化和区域化的重要参与者、推动者,也是受益者和贡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