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自贸协定利用率需多方协同
签署RCEP对中国外贸乃至世界多边贸易体系而言十分重要,已经成为各方共识。RCEP的最大优势是有效解决了区域内自贸协定的“意大利碗效应”,因此引导企业充分利用RCEP的优惠条款,并以此为契机提高中国企业对其他自贸协定的利用率,对促进我国外贸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与一般经贸关系相比,自贸协定可提供更为优惠的贸易条件,尤其是更低的关税水平,如善加利用可降低企业贸易成本,增强企业竞争力。”中国常驻WTO前参赞、日内瓦箂科中心执行主任卢先堃在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时谈道,当前,各国企业对自贸协定的利用情况参差不齐。他介绍说,欧盟、瑞士等国家企业自贸协定利用率在70%以上,但东盟等发展中国家的利用率则偏低,例如2007年至2011年东盟对韩国出口中只有26.7%使用了自贸协定。中国在自贸协定利用率方面也一直处于较低水平。
那么,哪些因素会影响自贸协定利用率?卢先堃介绍了以下几方面因素。
首先是自贸协定所提供的关税优惠水平和市场开放程度。关税优惠水平越高,意味着对自贸协定伙伴的市场开放程度越高,自贸协定利用率就越高。
其次是自贸协定中有关原产地的规则。这是所有自贸协定的核心内容,其目的是为了防止自贸协定之外的国家享受相关的关税优惠,往往包括判定产品原产地的标准以及直运要求等,区域性的自贸协定也会包括地区累积原则,允许相关产品的生产利用自贸区内其他国家的原材料等。这些规则越宽松,自贸协定的利用率就越高。
再次就是政府部门相关的推介和服务。政府部门推介越多,提供的服务越精准,尤其是对能力较弱的中小企业提供的帮助越多,企业利用自贸协定的意愿就越高。
有关实证研究表明,一国签署自贸协定越多,其自贸协定的利用率就越高。卢先堃举例说,智利迄今已经签署了近30个各类自贸协定,对自贸协定的利用率也一直在国际上处于领先水平,其对澳大利亚出口中的95%、对韩国出口中的93%都使用了自贸协定的优惠条款。
最后,对企业而言,是否利用自贸协定主要是基于对成本和收益的计算,即其在申请自贸协定优惠关税时所投入的成本与可能获得的收益之间的比较。
“例如,除了原产地证书外,进口国往往要求申请企业提供包括商业发票、提货单、空运单、装箱单等材料,并要求所有这些文件在货物数量和重量、原产地以及始发港口等内容完全一致。这往往需要专业人员来准备,在人力、物力上均需投入较多成本。”卢先堃说,如果自贸协定的关税优惠幅度不大,或者货值较低,又或者进口国不接受电子文件,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往往选择放弃。
卢先堃还观察到,其他国家提高自贸协定利用率的做法大同小异,都是在针对以上因素做文章。
“还有一些国家和地区,例如澳大利亚、瑞士和欧盟等专门开展了对其签署的自贸协定利用率研究,找出利用率不高的原因,并提出解决办法。”卢先堃说,目前,RCEP距离生效尚有一定时间,在此期间,中国相关政府部门、原产地证书发放机构、企业、大学及研究机构等需要齐心协力,共同提高自贸协定利用率。
中国相关政府部门和承担原产地证发放职能的中国贸促会等机构可加大对RCEP的宣传,尤其是针对关税优惠、原产地相关规则等重点内容。2020年7月15日,中国商务部、海关总署、中国贸促会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双边和区域自由贸易协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其目的就是调动地方、产业和企业利用自贸协定的积极性,应注意实施并跟踪成效。
在企业方面,应鼓励并支持大型企业将自贸协定作为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部分。对能力较弱的中小企业,则应通过相关商协会为其提供精确服务,在程序了解、材料准备等方面提供统一服务。对相关市场出口较多的省份,可考虑在地方贸促机构设置专门的咨询点和服务队伍。
此外,大学和研究机构也应发挥相关作用,针对RCEP的原产地规则等内容、中国对RCEP其他成员的出口、中国对已经签署的各自贸协定的利用情况加大研究,尤其是注意对存在问题以及经验教训多做一些接地气的实证研究,并据此制定提高RCEP及其他自贸协定利用率的具体举措。例如,2017年江苏无锡对中智自贸协定的利用率就超过了90%,其经验应予研究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