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起中韩自贸协定新版原产地证书切换常见疑问解答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33号《关于调整中国—韩国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格式的公告》(以下简称“33号公告”),中国和韩国双方将于2022年6月12日起取消该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商品项数上限20项的限制,将为企业提供更大的便利。
一、6月12日起中韩双方将不再签发旧版证书
2022年6月12日起,中韩自贸协定项下双方使用的新版原产地证书格式详见附件1.背页说明详见附件2.
与旧版证书相比,新版证书第6栏项目号(Item number)将取消“最多20项”(max 20)的限制 ,背页说明第6条从“填写项目不得超过20项”(The number of items should not exceed 20.)修改为“填写项目号”(State the item number)。
——出口方面,海关将在6月12日起签发新版证书,同时停止签发旧版证书,6月12日后企业申请更改旧版证书的,海关将出具新版证书。
——进口方面,海关可接受韩国自2022年6月12日起签发的新版证书和2022年6月11日前(含6月11日)签发的旧版证书。
签发日期怎么看?
中韩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的签发日期在第14栏。
企业一定要看清原产地证书的签发日期,签发日期早于6月12日的原产地证书必须是旧版本的才有效;签发日期为6月12日或晚于6月12日的必须是新版本的才有效。
二、常见问题答疑
问:出口方面,6月12日之后,如果我旧版证书遗失或者损毁,还能补办吗?
答:如在6月12日之后遇到旧版证书需要补办或更改的情况,请联系证书签发机构办理,补办的证书为新版格式。如遇到因证书格式问题在韩方通关受阻,请联系主管海关,海关将予以必要的协助。
问:原产地证书格式调整影响自助打印吗?
答:原产地证书格式调整不影响企业自助打印原产地证书。企业仍然可以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自行打印海关审核通过的新版证书。
问:进口方面,6月12日之后,我的旧版证书还能使用吗?
答:6月12日之后,韩国签证机构在6月11日(含6月11日)之前签发的旧版证书仍然可以正常使用。需要注意的是,如韩国签证机构在第14栏“Place and date,signature of authorized signatory”内所加盖印章的日期在2022年6月11日(含6月11日)之前,则第6栏所载的商品项数不能超过20条。
问:取消原产地证书商品项目上限,原产地证书应如何对应进口报关单?
答:申报享惠进口的相关要求不变。一份报关单对应一份原产地证明,一份原产地证明应当对应同一批次货物。享受和不享受协定税率或者特惠税率的同一批次进口货物可以在同一张报关单中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