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法生效提振外资企业信心
今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施行。在华外资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外商投资法确立了新型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标志着中国的对外开放已上升到更全面、更高水平的新阶段,有效提振了外资企业的信心。
“外商投资法的出台大大提振了包括戴尔在内的外资企业继续‘在中国,为中国’的信心。”戴尔科技集团全球执行副总裁、大中华区总裁黄陈宏表示,整部法律立法过程高效,政府在多次审议过程中广泛征集外资企业和商会的意见与建议,充分反映了政府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诚意。“戴尔很荣幸能为外商投资法的制定建言献策。我们的很多建议都在最终的法律文本中得到不同程度的体现,这让我们感受到企业的声音受到了足够重视。”
欧莱雅中国总裁兼首席执行官费博瑞认为,外商投资法的制定和实施,是中国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制度型开放转变的重要安排,将有效保障外商在华合法权益,展示出中国推动经济全球化的决心与行动力。“我们相信,中国对所有投资者的平等对待,不仅有助于中国自身发展,也将为各国企业在华开展合作提供更广阔机遇。”
沃尔沃汽车集团全球高级副总裁、亚太区总裁兼首席执行官袁小林始终关注外商投资法的出台进程,该法的实施令他深受鼓舞。他认为,推出外商投资法就是用制度建设保障发展和创新。“制定外商投资法的目标之一是赋予外资企业国民待遇,这意味着中国支持国内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同等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法是国家保障外企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有力措施。法律生效后,不仅将大大提升外企在华运营的便捷程度,而且将提升整个市场的活力。”
德国企业思爱普中国区总经理李强表示,外商投资法的正式施行,传递出非常重要的信息,即中国致力于继续深化改革开放,更好地保护外商在中国的投资权益。“外商投资法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使思爱普大受鼓舞。”李强认为,该法律有助于弘扬创新文化,保护和激发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对外资企业和国内创新企业都有极大帮助。
近年来,中国的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在世界银行新近发布的《2020营商环境报告》中,中国的排名从上一年的第46位大幅升至第31位。中国已连续两年被世界银行评选为全球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10个经济体之一。
巴斯夫亚太区(职能管理)总裁、大中华区总裁兼董事长柯迪文表示,在40多年的改革开放进程中,中国营商环境不断改善,投资门槛不断降低。“我们将外商投资法视作这一进程中新的重要一步。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中国占全球化工市场份额的40%,未来还将进一步增长。中国市场是重中之重。”
据陶氏公司大中华区总裁林育麟介绍,该公司在张家港拥有中国最大的有机硅一体化生产基地,为满足中国市场对高附加值材料解决方案的需求,公司持续在张家港制造基地增加投入,创造了平均每18个月落户一个新项目的纪录,这样的投资速度与当地优质的营商环境密不可分。
“近年来,全球经济与贸易环境不确定性增加,但中国市场发生的变化令人印象深刻。”费博瑞说,中国做出了很多努力,让市场更加稳定、透明、可预期。“从简政放权到减税降费,从不断与国际接轨到本土化创新,中国改革的步伐越来越快,改革措施落实的效率越来越高,我们对中国市场越来越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