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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尔维亚成为中国第29个自贸伙伴

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报    发布时间:2023-10-19 14:42

据商务部消息,10月17日,在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和塞尔维亚总统武契奇的共同见证下,中国商务部部长王文涛与塞尔维亚国内和对外贸易部部长莫米洛维奇,分别代表本国政府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下称中塞自贸协定)。

中塞自贸协定是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贸协定,也是中国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签署的第22个自贸协定,塞尔维亚成为中国第29个自贸伙伴。中塞自贸协定的签署是落实两国领导人共识的重要举措,是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的又一重要实践,也是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重要成果。

塞尔维亚是我国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合作伙伴。2022年,中塞双边贸易额35.6亿美元,同比增长10.1%。中塞双方通过自贸协定将实现高水平相互开放,为双边经贸合作建立新的制度性安排,为两国企业创造更加优惠、便利、透明、稳定的营商环境,为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和深化中塞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注入新动能。

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介绍道,中塞自贸协定谈判于2023年4月正式启动,在5个月时间内举行了两轮正式谈判和近30次工作组会议,于9月底实质性完成全部谈判。

中塞自贸协定重点就货物贸易作出相关安排,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自由化水平高。中塞双方将分别对90%的税目相互取消关税,其中,超过60%的税目将在协定生效后立即取消关税。双方最终零关税税目的进口额比例都达到95%左右。

二是产品覆盖面广。塞方将中方重点关注的汽车、光伏组件、锂电池、通讯设备、机械设备、耐火材料、部分农水产品等纳入零关税,有关产品关税将从目前的5%至20%逐步降至零。中方将塞方重点关注的发电机、电动机、轮胎、牛肉、葡萄酒、坚果等纳入零关税,有关产品关税也将从目前的5%至20%逐步降至零。

三是便利化措施实。双方将深化海关合作,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协调,并对简化贸易程序、风险管理、透明度、预裁定、“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合作与磋商等作出具体规定。特别是引入原产地自主声明,便利企业享惠。

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表示,中塞双方推进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不仅有利于扩大双边贸易,而且有利于促进双方投资合作和产业链融合,更好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共同提升国际竞争力。

此外,在投资与服务领域,双方同意在投资促进和投资便利化方面开展合作,包括分享交流投资信息、提高投资环境的透明度、简化申请核准程序等。同时,双方将根据世贸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定,努力实现服务贸易的逐步自由化和市场开放,以期在双方之间达成服务贸易自由化协定。

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双方将遵循世贸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原则和规定,并通过协调与磋商加强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合作;在竞争领域,双方在承认竞争执法独立性的基础上,就应遵循的企业竞争规则作出规定。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表示,协定签署后,双方将分别履行各自国内法律审批程序,推动协定早日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