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拓俄罗斯市场需注意双面性
“随着中俄关系提升至新时代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中俄投资合作委员会的落地促进了中国对俄投资向高新领域驱动。”辽宁大学副教授崔铮近日在辽宁省贸促会举办的后疫情时代中俄经贸合作及对俄投资线上培训会上,介绍了俄罗斯投资环境和中国对俄投资的机遇与风险。
崔铮表示,目前,我国对俄投资规模整体高位增长,投资行业结构不断优化。据商务部统计,2018年年末,中国企业在俄联邦设立境外企业超1000家,行业分布广泛,涉及采矿、农林牧渔、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崔铮提到,其中总投资约200亿美元的亚马尔液化天然气项目成为中国公司积极参与实施的最大项目,也是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后在俄实施的首个特大型能源合作项目。
与此同时,随着我国对俄投资快速发展,跨国并购逐渐成为我国企业走向俄罗斯市场的重要方式,且投资不再仅限于能源和矿业,比如华为就斥资5000万美元收购莫斯科安防技术企业vokord。
崔铮表示,自加入世贸组织后,俄罗斯放宽了对国内外投资商投资领域的限制,降低了税率,在保障外国投资者国民待遇、外国投资者资产和合资企业资产在国有化被征用时有权得到补偿等方面制定了许多优惠政策。《俄罗斯联邦外国投资法》为外国投资者在俄罗斯实体经济部门进行投资活动提供了基本保障。同时,世界银行公布的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俄罗斯在190个经济体中排名28位,营商环境较好。他预测,在理想状态下,俄罗斯未来十年的平均经济增速可维持20%左右。这些都为中国企业在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土壤”。
中俄两国经贸合作互补性强,待释放空间巨大,但也应注意到两国贸易和投资合作的不平衡性。“中俄之间的合作多由政府首脑进行自上而下的战略引导,因此具体执行环节可能出现地域性差别。”崔铮表示,中俄经贸合作的机制化和制度化水平低,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和合作机制过度依赖政府部门的对话协商机制,这往往会造成对话磋商耗时长、交易成本高等现象。
“中国企业出海俄罗斯要特别注意防范知识产权风险。”崔铮还提醒企业要警惕中国对俄投资的风险和挑战。俄罗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经历了飞跃式发展,2006年已形成了系统的法律框架,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深化,而中俄在知识产权保护和法律法规及标准上存在诸多差异。其次是物流风险。中国企业对俄投资大量使用实物贸易,而俄罗斯国土面积辽阔,交通设施相对落后,加上中国国际物流体系的多元化程度远低于实际发展要求,造成了物流费用高、部分商品不能实现运输的风险,这制约了在俄投资企业规模扩张。再者,投资环境及货币结算风险、企业融资和投资风险、汇率风险等,以及美国和欧洲对俄罗斯经济的制裁将给在俄投资的中国企业的收益率带来较大波动。
对此,他建议首先要健全保障有力的双边投保协定顶层设计,完善跨境税收争议解决规程。中国与俄罗斯的投资关系多为中国对俄罗斯的单向流出,俄罗斯对中国的投资规模较小,与俄罗斯双边投资协定的签订可以保护我国海外投资的利益。同时要增强国家安全审查力度,帮助企业应对安全审查机制。比如,与俄方协商,要求给予我国同等待遇;密切跟踪俄相关法规和政策调整,对企业进行风险提示并做好海外舆论引导,积极推广中国投资企业的正面形象。最重要的是,集中优势力量在俄罗斯投资的合作重点领域,着力打造富含中国理念的品牌形象,政府层面要进一步引导投融建一体化企业加强合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