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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大幅“瘦身”

文章来源: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7-06 00:00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与上一版相比,新版负面清单特别管理措施从63条减少到48条,提出了大幅扩大服务业开放、基本放开制造业和放宽农业和能源资源领域准入等措施。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认为,“负面清单进一步缩短,有利于提升对外开放的水平。缩短只是一种形式,背后则彰显了中国进一步开放的决心。”

据记者了解,服务业开放是本次修订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的重点。值得注意的是,在金融领域,取消银行业外资股比限制,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的外资股比放宽至51%,并于2021年取消金融领域所有外资股比限制。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总经济师徐洪才在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扩大服务业的对外开放,特别是金融领域的对外开放,是‘十三五’的工作重点,是既定方针。服务贸易曾是我们的短板,现在我们有条件进一步扩大服务业的开放。此外,服务业对外开放也有助于解决我国外贸不平衡的问题。目前,我国货物贸易的顺差还是比较大,服务业的对外开放,有利于吸引外部有价值的资源,倒逼国内的改革创新,提升服务业整体的竞争力。”

制造业是我国开放最早的领域,也是市场竞争最充分的领域。新版负面清单基本放开了制造业。汽车行业取消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外资股比限制,2020年取消商用车外资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车外资股比限制以及合资企业不超过两家的限制。船舶行业取消外资限制,包括设计、制造、修理各环节。飞机行业取消外资限制,包括干线飞机、支线飞机、通用飞机、直升机、无人机、浮空器等各类型。

同时,对外开放的领域不断扩大,放宽了农业、能源、资源领域的准入。农业领域,取消小麦、玉米之外农作物种子生产外资限制。能源领域,取消特殊稀缺煤类开采外资限制。资源领域,取消石墨开采、稀土冶炼分离、钨冶炼外资限制。“国际资本和跨国公司希望中国扩大农业、能源和资源领域的开放。从自身的发展来看,我们也需要利用外部先进的生产要素提升产业的竞争力。实际上,通过这些年的发展,我们已经有条件和能力规避外部冲击带来的风险。”徐洪才认为。

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国际投资研究部主任刘英奎告诉记者,“采取这些措施主要出于以下考虑:一是改革开放的延续。我国一直走的是不断扩大对外开放的道路,尤其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这些政策和过去是一脉相承的。二是满足国内市场的需求。尤其是服务领域,国内企业和居民的需求非常旺盛。而目前国内的一些金融服务机构、电信服务机构都满足不了市场的需求。三是进一步扩大吸引外资。从当前的国际环境来看,各国都加大了对外国投资的吸引力度,无论美国、欧盟,还是其他发展中国家,对外资开放的领域都在不断的扩大。在激烈的国际竞争环境下,我国进一步扩大开放,也是满足进一步吸引外资,加快国内的产业转型升级的需求。”

开放也意味着更加激烈的竞争,中国企业应如何应对挑战,在白明看来,“企业如果靠封闭来提升竞争力是行不通的,应利用好开放带来的机遇。开放让企业对资源的选择范围更大,包括投资领域、合作方式等。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自由度更大,更加有利于推动企业的发展。此外,企业一定要做好准备,克服压力,扬长避短。同时,还需要主动地强身健体,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刘英奎认为,“国内企业需要苦练内功,在这几方面下功夫:首先,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按照国际规则和外国企业开展公平的竞争,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其次,进一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比如金融行业过去的服务成本非常高,服务效率和外资银行相比较也有比较大的差距。最后,进一步加大创新投入。特斯拉这样的电动车品牌的创新力度、创新速度,都远超国内的同类企业。所以,在这种激烈竞争环境下,如果不加大创新的投入,就会在竞争中处于劣势。”